假設A、B、C 三人參與商品拍賣,
該商品可購買數為3件,開始價格100元 。
範例一:
A 出價100元,下標數量 1件
B 出價150元,下標數量 1件
C 出價200元,下標數量 1件
若無其他人再出價,則拍賣結束時:
A 以100元/1件 得標 1件
B 以150元/1件 得標 1件
C 以200元/1件 得標 1件
每人得標件數為 1件,
每人最後一次出價的金額即為得標金額。
範例二:
A 出價150元,下標數量 2件
B 出價200元,下標數量 2件
C 出價250元,下標數量 2件
若無其他人再出價,則拍賣結束時:
C 以250元/1件 得標 2件 (C 為最高出價者)
B 以200元/1件 得標 1件 (B 為次高出價者)
以最高出價者購買的數量為優先,
剩下的數量由次高出價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