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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一) AM 10: 00 到 2009/06/26 (五) AM 09: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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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 樂天超級點數10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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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1% 點數回饋同原使用辦法,其餘九倍倍增點數將於 2009/08/31 生效,需於 2009/09/14 前使用完畢。
※商品銷退後退還之倍增點數,逾期則自動作廢,不得折讓現金。
※同時期點數倍增活動恕無法累計,以最高倍之點數倍增活動計算。
【舉例】
樂小姐購買 2,880 元樂天商品,原本可獲得 28 點的超級點數;【超級點數全館10倍送!!】期間會變成 28x10=280 點!!
這280點的超級點數可以拿來幹嘛呢?下次來樂天市場購物可以直接折抵現金280元喔。
※ 未滿百元將無法獲得點數,關於擬定點數、確定點數與所有點數使用規則說明,請詳見:樂天Point Club 點數使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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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必須在訂購日起15天之內完成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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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參加店家全館商品十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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