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09/12/17(四)10:00~2009/12/31(四)09:59,限時14天!
活動辦法:
於樂天市場本活動參與店家((詳請看店家清單))
單店單筆訂單消費滿5,000元 (含購物時使用超級點數,但不含運費與手續費),
樂天市場額外再送你600點超級點數 (可於下次購物時抵用)。
註1:本活動額外贈點,單一店家購物以600點為贈送上限(即一店僅得享有一次滿額贈點機會);且不得依累積消費總額計算!
註2:活動額外贈點皆不影響會員購物原本即享有1%的超級點數回饋。
範例說明:
- 樂小姐於活動期間內在參與本次活動的A店家購物買5,600元,由於單筆訂單購物滿5,000元,可額外再獲得600點贈點
承上,樂小姐又於參與本次活動的B店家單筆訂單購物滿5,000元,由於單筆訂單購物又滿5,000元,故該筆購物又可再獲得600點額外贈點。
- 樂小姐在參與本次活動A店家購買3,000元、參與本次活動的B店家購買2,500元,雖然累計超過5,000元;但由於各筆訂單皆未達5,000元之滿額額度,因此每筆訂單都無法獲得額外贈點!
點數贈送時間及資格:
- 獲得超級點數時間:2010/03/24
- 超級點數使用期限:2010/03/24-2010/04/07
- 本活動僅限樂天市場會員參加,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
- 必須於活動期限內完成訂購之有效訂單,方符額外贈點資格。
- 有效訂單指於訂購完成後15天內完成付款且未申請退貨或取消訂單者。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超級點數的資格!!(註: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請逕洽各店家解決;勿直接取消訂單。以免喪失贈點資格!)
注意事項:
- 參加活動前請先詳閱網站上會員權益、隱私權政策及各活動相關之注意事項。
- 關於點數之一般使用規則,請參閱樂天超級點數使用規約(樂天會員版)並詳見:樂天Point Club點數使用說明。
- 本活動獲得之超級點數為「限期點數」需於指定期間內使用完畢,恕不得轉換其他樂天超級點數或展延使用。
- 「限期點數」亦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讓他人; 使用期限內如未全數抵用,期限後此限定點數即刻失效!
- 樂天市場將以 e-mail 通知點數贈送訊息,如因 e-mail 填寫不正確(Yahoo! 等免費信箱易入垃圾信件,建議改用其他付費信箱) 致信件無法正確送達影響權益,將不另行通知與寄送。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樂天市場保有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