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2009/10/27(二)10:00~2009/11/04(三)09:59 週間限定滿1000送200
活動辦法:
樂天市場會員於樂天市場 美食與甜點/水與飲料店家((詳請看店鋪清單))
單一店家單筆訂單消費滿1,000元,樂天市場即再加碼回饋200點超級點數 (可於下次購物時抵用)。
範例:
樂小姐於活動期間內在參與本次活動的A店家購買1,000元,由於單筆訂單購物滿1,000元,可獲得樂天加碼回饋之200點超級點數。
承上,樂小姐又於參與本次活動的B店家單筆訂單購物滿1800元,由於單筆訂單購超過1,000元,則可再獲得200點。
樂小姐在參與本次活動的A店購買500元、參與本次活動的B店購買600元,由於單店單筆訂單皆未達1,000元,因此無法獲得額外贈點。
★點數贈與規範說明:
- 要2009/10/27(二)10:00~2009/11/04(三)09:59週間限定滿1000送200,週間限定內(依樂天市場系統時間為準)於單店購物,單筆訂單消費滿1,000元
(含購物時使用超級點數,但不含運費與手續費)並於15天內付款完成的訂單者即符合資格。
- 活動參加者於本次活動期間內,凡於單店購物之單筆訂單金額若超過2,000元以上,仍只有取得200點超級點數的權利。
(即:本活動各會員於單店購物贈點皆以200點為贈送上限)
- 請注意!成功完成交易指付款成功且未申請退貨或取消訂單者。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的超級點數資格!!
- 本活動僅限樂天市場會員參加,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
- 參加活動前請先詳閱網站上各活動相關之會員權益、隱私權政策及注意事項
- 購買時間:2009/10/27(二)10:00~2009/11/04(三)09:59 ,週間限定內下單,並於15天內付款完成的訂單
- 獲得超級點數時間:2009/12/11
- 超級點數使用期限:2009/12/11-2009/12/25
注意事項
- 本活動獲得的超級點數為「限期點數」需於指定期間內使用完畢,恕不得併入或轉換其他樂天超級點數或展延使用!
- 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讓他人!
- 使用期限內如未全數抵用,期限後此限定點數即失效!
- 主辦單位將以 e-mail 通知點數生效,需至樂天市場登錄方能使用。如因 e-mail 填寫不正確(Yahoo! 等免費信箱易入垃圾信件,建議改用其他付費信箱) 致信件無法正確送達影響權益,將不另行通知與寄送。
- 每個帳號(email)限一次獲得點數的機會!※關於點數一般使用規則,請詳見:樂天Point Club點數使用說明
- 樂天市場將以 e-mail 通知點數贈送訊息。相關點數贈送與使用權益,將不另行通知與寄送。
- 本活動參加者,不得重覆登錄或冒用他人姓名。如經查獲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除上述注意事項,各活動請參照各活動之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樂天市場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