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尾牙金加碼送!7-ELEVEn禮卷3萬元大放送!
活動期間:
2010/02/09(二) AM10:00~ 2010/03/01(一) AM09:59
贈送內容:
7-ELEVEn禮券1000元x10名
7-ELEVEn禮券500元x50名
活動說明:
2010/02/09-2010/03/01活動期間,樂天市場會員凡於指定店家單筆購物成功,即享有一次抽獎機會(詳見活動辦法說明),共有60名幸運會員,可獲贈7-ELEVEn禮券。限定下單時間: 2010/02/09(二) AM10:00~ 2010/03/01(一) AM09:59
活動抽獎獎品:
7-ELEVEn禮券1000元x10名
7-ELEVEn禮券500元x50名
活動辦法:
- 樂天會員在活動期間於指定店家購物(詳參店家清單),單店單筆購物成功,即可享有參加本抽獎活動的機會。
※註:每筆訂單(金額不限,含購物時部分或全部使用超級點數情形) 皆享有一次抽獎的機會。
- 請注意,會員訂購後,需於2010/3/15前(含當日)完成訂單付款且未有取消訂單情形,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無法如期完成付款,將視為自動放棄抽獎資格。(PS: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請逕洽各店家解決;勿直接取消訂單,以免喪失抽獎資格!)
- 本活動之抽獎與公告時間如下:
|
|
|
|
| 2/09 AM 10:00~3/1 AM09:59 |
4/12 PM4:00 |
4/13 PM2:00 |
- 樂天市場將於2010/4/13 email得奬通知至中獎者的會員信箱中並電話通知。中獎者需於2010/4/20前(含當日)回傳身分證影本與得獎收據始具領獎資格!若因會員email信箱、電話與通訊地址填寫不正確致得獎通知與獎項無法正確送達影響得獎權益,將不另行通知與寄送。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樂天市場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參加活動前請先詳閱會員權益、隱私權政策及樂天活動注事項。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樂天市場會員參加,非會員請先加入樂天市場會員。非樂天市場會員將不具本活動之抽獎資格。
- 本活動每人可享有多次抽獎與得獎機會。惟不得重覆登錄或冒用他人姓名。如經查獲自付相關法律責任。若經查證屬同一人於『期間內重複註冊多筆樂天會員帳號』或經發現有疑似蓄意大量不當重覆參加、經由電腦自動化設備機械式輸入或非符合本活動規則等之不正輸入會員名單,樂天市場得逕行取消該會員之抽/得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 中獎者應於樂天市場通知之期限內回傳相關中獎收據與個人資料(清晰身分證影本…等),逾期視為棄權。
- 中獎者保證所有填寫及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與正確,未冒用及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及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其中獎資格,樂天市場不付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樂天市場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中獎人需付所有相關責任。
- 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折換現金 或販售。
- 本活動“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的會員,會員通訊住址需為「台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
- 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台灣樂天市場(股)或其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
- 為保護中獎者隱私,僅公佈部分中獎者資訊於台灣樂天市場官方網站。活動單位將會主動與中獎者聯絡,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活動單位。
-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需依法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樂天市場不另通知。
- 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台灣樂天市場(股)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台灣樂天市場各項行銷活動中。
- 除上述注意事項,各活動請參照各活動之活動說明與注意事項。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台灣樂天市場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
佈,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