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退款說明
1.商品如因運輸過程中造成商品變質、損壞(不含因常溫商品以冷凍運輸過程中造成之損壞),請拍攝能清楚辨認商品狀態之照片留存,將所有商品依網站/包裝所述之保存方式妥善保存並於收貨日一個工作天內與客服聯繫,以便協助向物流公司申請退貨、求償之事宜(求償標準以及賠償比例依各物流公司公告為準)
2.因本公司作業程序造成以下之情形請拍照留存,並聯絡客服進行協助退貨、退款之事宜(短缺、有效期以退款為主)
◎收到商品之品項、數量與訂購商品不符
◎商品內容物遺漏、短缺(商品未拆封之情況)
◎商品有效日期不足該有效期限1/4或已過有效期限
依消保法規定,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
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
◎商品已拆封、食用或因未依商品說明保存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
◎外包裝紙盒輕微變形、因包裝時造成的摺痕,未影響商品本身品質。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商品須符合未開封、破損、變質之情形;申請人須負擔寄貨一定比例之運費以及退貨全額運費以及匯款手續費。
退款說明
收到退貨商品,會進行錄影開箱檢查備存,若有任何與退貨原因不符,將不予以退款;若需再寄回退貨商品,將自行負擔運費。
確認商品無損,將於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退款,若無收到款項,敬請與我們聯絡
#本公司保有是否接收訂單之權利,如因故無法履行該訂單出貨事宜(因商品品質瑕疵、商品因故長期缺貨、商品標價明顯非故意或特別
註明之金額且低於成本價),已付款之金額無條件全數退款。並且將以email 發送無法出貨通知給您,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ATM轉帳、信用卡付款、AFTEE
全家/7-11/門市取貨、宅配
實體門市取貨
本店是否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日猶豫期之權利,遽消費者保護法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依商品性質各有不同規定。詳細退換貨說明請參照各商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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